HGJ 201-19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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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4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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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,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,HGJ 201一83,化学工业部文件,(83)化荃字第1429号,关于颁发《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》的,通 知,我部 委 托 第十化工建设公司修订编制的《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》(HGJ2 01一83),业经会审定稿,现予批准颁发为化学工业部部标准,自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起实行,本 规范 由 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局负责管理,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,一 九 八 三年十二月十五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,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,HGJ 201一83,主编部门:化工部第十化工建设公司,批准部门:化学工业部,实行日期:1 9 8 4年1。月1日,编制说明,根据 化 工 部(81)化基施字第364号文的安排,部委托化工部第十化工建设公司编制了《化,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》,本 规 范 是针对化工工程建设中起重施工的特点,吸取了近十几年来在引进工程建设中的,施工经验而进行编制的。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,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,多次征求了有关施工,单位的意见,参考了国内的相关标准,经过反复修改后,召开审定会,审查定稿,本 规 范 共分六章二十六节。第一章为总则,对起重施工作出一般规定;第二章为起重机具,对起重施工中所使用的桅杆、卷扬机、索具等起重机具提出技术要求和使用规定;第三章为工,件的装卸与运输;第四章为工件的吊装,对几种吊装法作出技术要求和一般规定;第五章为桅,杆的竖立、移动与拆除;第六章为起重施工的技术管理,由于 起 重 机具和起重技术在不断发展,希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,认真总结经验,积极提供改进意见,以便今后补充、修订,本 规 范 由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局负责管理。具体条文的解释工作,由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,研究所负责,有关洽询事宜,请与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联系,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局,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,目录,第一章总则..,一(7 ),第二章起重机具‘卜,,..,..一(2),第 一节桅杆,.. 一(2),第 二节麻(棕)绳,. . (2),第 三节钢丝绳‘,,‘,‘,,,,,。,一(3),第四 节滑车及滑车组,.,,,,, , 一(4),第 五节卸扣(卡环) (4 ),第 六节绳卡〔卡子) ,,,,‘,,,,,、.. (4),第七 节护绳环与护绳轮,,.,一(5),第 八节专用索具”价. . (5 ),第九 节卷扬机及绞膺,,.、二(6),第十 节手拉葫芦(倒链) (6 ),第 卜一节千斤顶.. . . (7 ),第十 二节缆索起重机“””‘’,,‘“,,.,’,,、,‘一(7),第 十三节地锚.,’, .. . (7),第三章工件的装卸与运输. ( 9 ),第 一节工件的装卸,,, ,,,’,,“甲甲“-,,,,“‘,,,‘,。,‘. (9),第 二节工件的运输. (9 ),第四章工件吊装‘、..‘”,。.. (11),第一 节一股规定“‘’-,’“丫” ’‘,,一“甲,. ‘一’二‘二‘,. “‘,,一‘甲,(11),第二 节提升(m移)法吊装,..一(12),第 三节扳转法吊装, ,,,,,, (13),第五章桅杆的竖立、移动与拆除4,,,.4.. ,,,.. ,, ,,,, ,(15),第 一节桅杆的竖立.. (15),第 止节桅杆的移动,,,. .’, ,,,。‘,,‘,一,(15),第 三节桅汗的拆除,,,,,,,,,. (16),第六章起重施工的技术管理。. (l7),第一 节施工方案的编制‘,卜,,,,,‘,,4,,,,一(17),第 二节吊装前的检查,,,,,一(17),第三 节起重吊装的指挥、、。.. (18),第 四节安全注意事项,,‘、,,‘-‘。,,,。., ,,‘‘。,,,‘一(18),第一章总则,第 1.0 .1 条本规范适用于化工工程建设的起重施工,第 1. 0. 2条一起重施工可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:,一 、大 型 :80吨以上;,二 、中 型 :40吨至80吨;,三 、小 型 :40吨以下,第 1. 0.3 条用定型起重机械(如履带起重机、轮胎起重机、汽车起重机、桥式起重机、塔,式起重机等)进行吊装时,除应遵守本规范外,还必须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,第 1. 0. 4条施工单位及人员除应遵守本规范外,还应熟悉并执行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、,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,第 1.0 .5 条所有起重机具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,并经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,不,得超载使用,第 1. 0.6 条参加起重工作的实际操作人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,一 、年 满 18周岁,经医疗部门检查认为身体健康,适合登高作业条件者;,二 、具 有 必要的起重知识,熟悉有关规程、规范,胜任本职工作,并经有关单位进行考试合,格者,第二章起重机具,第一节桅杆,第 2. 1. 1条金属桅杆的制造和验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:,一 、制 造 合格证;,二 、制 造 图,使用说明书;,三 、材 质 合格证(包括焊条、铆钉、螺栓);,四 、制 造 工艺及质量验收技术记录(包括焊工考试合格证);,五 、载 荷 试验证书,第 2. 1. 2条钢桅杆的制造和安装,应按设计要求和国际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论,执行,第 2. 1.3 条钢管桅杆应使用低碳无缝钢管,钢结构桅杆应使用低碳镇静钢或合金钢等,焊接性能良好的钢种制造,第 2. 1. 4条桅杆的使用应遵守该桅杆性能的有关规定凡倾斜使用、底排下垫有滚杠或,桅杆底部受有较大水平力时,应在底部加封绳。桅杆倾斜角不宜大于100.,第 2. 1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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